
新湖南客户端5月25日讯(通讯员 张启波 胡思华 陈宇)今年以来,县审计局持续细化“巡审评”联动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县委巡察、人大评议、组织考察与审计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采取日常沟通、定期会商、双向协助、成果共享等多种举措,促多方联动,聚监督合力。
该局主动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财经委等单位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上级审计部门的工作要求,听取县人大财经委等有关工作机构的建议,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做好审计项目立项调研工作,形成初步计划,报县委审计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实施,做实审计项目联动。同时,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联动单位加强对相关业务信息研判共享,探索建立业务信息、简报、通报共享交换机制,互相通报交流各部门业务分析研判情况。在“巡审评”联动中推行研究型思维,以业务会商方式,共同分析研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研究,强化类案指导。
在完善审计结果联动方面。该局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文书时,抄送给被审计单位派驻纪检组(或乡镇场纪委)和县人大财经委(部门审计),同时向被审计单位派驻纪检组(或乡镇场纪委)和县人大财经委函发《协助审计整改告知函》,请派驻纪检组(或乡镇场纪委)和县人大财经委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以进一步推动落实审计整改、提高联动整改威慑力,提升联动工作效率。
责编:田文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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